效能
只有到了指定的到期時間,或直到使用者清空「垃圾桶」資料夾時,才會將刪除的文件永久地移除。依預設,為從 Domino 6 郵件範本 (MAIL6.NTF) 建立的郵件資料庫啟動軟刪除。預設到期時間為 48 小時。可以開啟或關閉任何資料庫的軟刪除,並指定將它們從資料庫上移除之前,可保留的時間。
若要顯示其他類型的資料庫中已軟刪除的文件,必須建立視界以列出這些文件,並向使用者提供程式化的動作,以取消刪除文件並將它們回復到資料庫中。
若需建立視界以顯示軟刪除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主題新增軟刪除視界 (若已安裝「Lotus Domino 設計師 6 說明」)。或者請探訪 Lotus Developer Domain 的「文件庫」,網址是:http://lotus.com/lddhttp://lotus.com/ldd/doc,以下載或檢視「設計師 6 說明」。
因為已刪除的文件沒有立即從已啟動軟刪除的資料庫上移除,所以該資料庫中的空間不能與未使用軟刪除之資料庫的空間一樣快速回復。如果空間大小是個問題,請考慮取消軟刪除。
啟動或取消資料庫的軟刪除
1. 從「Domino 管理員」的「檔案」標籤上,選取資料庫並選擇 [編輯][屬性]。
2. 在「資料庫」屬性對話方塊的「進階」標籤上,檢查「允許軟刪除」。
3. 為「軟刪除到期時間 (小時)」設定一個值。預設值是 48 小時。過了這段時間後,軟刪除會從資料庫上永久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