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難排除


代理程式未如預期地執行
除了可能是代理程式的程式碼有錯誤外,還有可能是因為代理程式的權限不夠或是沒有將它設定為在指定伺服器上執行,因而它無法適當地執行。

1. 沒有足夠的資料庫 ACL 使用權,會導致代理程式無法適當的執行。例如,使用者可能會設計一個代理程式,將選取文件從 A 資料庫複製到 B 資料庫。如果使用者 (廣泛的指代理程式) 沒有 B 資料庫之 ACL 的「作者」使用權,則代理程式可以執行,但不容許複製文件。若要判斷是否存在此問題,請在代理程式執行失敗後,檢查「代理程式日誌」以取得使用權錯誤訊息。

2. 若代理程式不在某特定伺服器上執行,請檢查「伺服器」文件的「安全性」標籤上的「代理程式限制」。此小節包含「執行個人代理程式」、「執行受限制的 LotusScript/Java 代理程式」和「執行不受限制的 LotusScript/Java 代理程式」欄位,它們指出誰具在伺服器上執行代理程式的使用權。雖然具有資料庫 ACL 之適當使用權的使用者可能可以在伺服器上建立代理程式,但是如果沒有「伺服器」文件中的適當使用權,使用者仍然無法執行代理程式。


3. 排程的衝突可能會導致代理程式無法執行。在「伺服器」文件中,按一下 [伺服器作業][代理程式管理員] 標籤,並檢查「日間參數開始時間/結束時間」和「夜間參數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欄位。任何未在這些欄位中指定的時間即表示是停機時間;若使用者建立一個已排程的代理程式,並指定在伺服器的「代理程式管理員」停機期間執行,則此代理程式將不會執行。請比較在「伺服器」文件中的這些欄位與排定代理程式執行的時間。若有衝突存在,請變更伺服器上的「代理程式管理員」排程,或要求使用者重新安排代理程式。

4. 如果 LotusScript 或 Java 代理程式在完成作業之前終止,請檢查「伺服器」文件中的「最大 LotusScript/Java 執行時間」欄位。如果複雜的代理程式需要的時間比排定的時間還長,則「代理程式管理員」會在完成之前終止該代理程式。


另請參閱